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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初才說我在經濟拮据時,利用刷卡換現金方式向朋友挪了一點生活費過來用用T.T,我以為這個方式是我獨一無二的發現,所以跑來跟大家分享,想不到今天看到新聞說,有一些不肖的集團,也是利用刷卡的方式來換取現金,而且換取的金額總計超過億元,這些不肖集團真的是太過分了,原來這種方式可以發揮到這麼淋漓盡致,我竟然都不知道,我輸了,>.<"",但想到我至少在經濟拮据時還能有一丁點的原創,想來我應該有當不肖份子的天分,只要我在壞一點應該就可以,哈~~但是~我刷卡換現金可是真的有刷卡消費,不像那些不肖集團的人,是用假刷卡換現金的方式,來取得這些不乾淨的錢。

但假刷卡換現金到底是透過怎樣的方式來進行呢?

這點就要先從整個塑膠貨幣交易的過程來說明,假設我跟無印良品刷卡買了一件一千元的衣服,假設無印良品跟收單銀行訂定了5%的手續費,則無印良品實際上只拿到950元的收入,剩下的50元則由收單銀行收走,而由於收單銀行跟發卡銀行之間也有訂定契約,所以收單銀行還需給發卡銀行0.5%~1.2%的費用。

而假刷卡換現金的方法,則是看上了像我這樣手頭很緊的人,在需要用錢的時候他就號召跟你說,你只要在我這邊假裝刷卡一下,我就給你緊急週轉的錢。假設你假刷卡刷了一萬元,則店家就給你8500~9000不等的現金。雖然一開始店家損失的8500~9000元,但店家可以跟發卡銀行請款,2~4天之內就會撥款下來,這撥款下來的錢扣掉手續費(假設特約商店的手續費只要2.5%)則店家可以收到9750元,中間就賺了1250~750元,而店家其實什麼東西都沒有賣出去。

當然這個做法就是不肖的集團把銀行當成凱子,但實際上最後也要負擔責任的還是刷卡的民眾,因為這筆錢銀行一定會想辦法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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