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自由時報2007.09.12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文建會指出,在其未接管遺址業務之前三年,就已經撥經費補助台中市政府進行惠來遺址的發掘與研究,同時也函請台中市政府就研究成果進行列冊或指定等法定程序。由於國定遺址必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提報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國定遺址價值,並經遺址審議委員會通過,方可指定為國定遺址,但台中市政府並未提出公告。至於胡志強提出的遺址博物館由中央買單一事,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看到其相關計畫提報中央。文建會也表示,如果縣市主管機關依文資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以致危害該遺址之保存,基於維護全民共有之文化資產,文建會將依文資法101條規定,提出限期處理,屆期若仍不作為將代行處理。中市文化局︰慎重其事 非不處理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
惠來遺址保護聯盟痛斥「小來」被台中市政府謀殺了!台中市文化局長黃國榮昨天表示,其實台中市政府雖然沒有正式公告,卻一直有在努力,相關出土文物也保存在科博館,市府只是慎重其事,絕無謀殺「小來」。文建會則表示,如果縣市主管機關危害該遺址之保存,基於維護全民共有之文化資產,將依文資法規定,代行處理。
黃國榮昨天指出,惠來遺址所在位置是市府抵費地,占地0.9公頃,光是土地價值就20多億元,市府迄今沒有拍賣,目前則比照卑南遺址方式,加蓋頂蓋也做了防水處理,可以說是簡易的遺址公園。他又表示,惠來遺址要保存,但龐大費用不是地方所能負擔,還要爭取中央補助,這都不是馬上就可以見到成效的,再加上目前專家學者的看法十分分岐,有人認為要繼續開挖,有人認為不要再動以免破壞,也有研判現址可能不是遺址最菁華之區,應該好好調查再做處理。黃國榮說,國外一些遺址從發現到列為遺址,也是經過一、二十年,不是馬上就能決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ob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